国家矿监局湖南局对株洲市煤矿启动第二轮解剖式执法
根据《2022年全省第二轮解剖式执法检查工作方案》的安排部署,12月6日下午,株洲市煤矿2022年第二轮解剖式执法启动会议在株洲市攸县召开。湖南省应急厅、国家矿监局湖南局有关处室负责人,株洲市应急管理局、攸县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和煤矿专家参加会议。
此次“解剖式”执法检查是湖南省应急厅、国家矿监局湖南局联合组织的专项行动,是岁末年初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抓手,是认真履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职能、深入推进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督促煤矿企业切实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具体部署。本轮执法检查坚持目标导向、结果导向和问题导向,以“7+119+1”检查内容为重点,将对株洲市全体正常生产建设和恢复整改煤矿开展对标对表检查,坚决实现煤矿安全生产“两坚决一确保”目标任务。
国家矿监局山西局监察执法四处扎实开展煤矿安全培训专项监察
监察执法四处统筹疫情防控与监察执法工作,综合运用“提醒”“严查”“抽考”“促改”四步工作法,推动安全培训专项监察工作走深走实,取得了较好成效。
一是事前研判“提醒”,及时将国家局关于开展矿山安全培训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转发至辖区煤矿安全监管部门、所有煤矿企业及其主体企业,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对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检查内容,落实方案和任务,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隐患严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改,形成自查报告、隐患整改清单。
二是现场执法“严查”,将专项监察的重点下沉区队、班组,重点检查各个区队班前会、班后会签到、交接班记录、人员定位、设备作业记录等信息,对重点问题进行研判,分析是否存在从业人员未按规定培训上岗等问题;通过调取培训班次的现场视频,将实际参加培训的人员与培训档案登记人员进行对比核实,深挖是否存在培训造假“两张皮”等情况。
三是关键岗位“抽考”,将“逢查必考”贯穿于每一次监察执法全过程,充分发挥山西煤矿安全培训中心“易考通”智能考试分析作用,每到一矿,首先对“六长”、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知识和专业管理能力抽考;对特种作业人员、岗位操作人员按比例开展现场实操抽考,现场生成成绩、分析薄弱环节,推动煤矿企业压实安全培训质量与效能,提高综合业务素质。
四是严格处置“促改”,加强结果兑现,严格现场处理处置到位,督促煤矿企业“真整改”“真闭合”。对一般性问题隐患当场予以纠正;对“逢查必考”不合格人员建议脱岗培训,连续两次不合格人员建议调整工作岗位;对“六长”、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证照过期仍上岗作业,“未培训”盲目组织生产建设等的,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必要时停产整顿,督促煤矿整改到位。
国家矿监局辽宁局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专题视频培训
2022年12月7日上午,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辽宁局组织开展《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专题视频培训,邀请应急管理部政策法规司副司长、一级巡视员邬燕云同志作专题培训报告。局党组书记、局长李勇带领党组全体成员全程参加了培训。
培训会上,邬燕云副司长从《规定》制定背景入手,围绕《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意见》《国务院关于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运用大量案例,结合自身工作经验体会,为辽宁局全体监察员作了全面、系统的解读和辅导。报告从《规定》的适用范围、基本原则和履职标准、严格责任追究、明确尽职免责、保障依法履职等五个方面作了深入剖析,对我局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监督和保障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尽责,激励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具有很强的指导性、针对性和启发性。
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克明同志在主持培训会时强调,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应急管理行政执法人员依法履职管理规定》的内涵,充分认识《规定》对矿山安全监察工作依法履职、尽职免责,有效保护监察执法人员担当作为、干事创业积极性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的素质和修养,培育运用法律法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要找准差距、补齐短板,认真开展自查,逐条对照《规定》查找在矿山安全监察行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漏洞,规范监察执法程序,修改完善权责清单,查缺补漏、清除死角。要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和问责制,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不断提高行政执法水平,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落到实处。
培训会以视频形式召开,设立1个主会场和2个分会场,局党组成员、在沈机关全体监察员和救援指挥中心干部在主会场参加培训,监察执法三处、四处人员在分会场参加培训。
黑龙江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第二组召开全体会议安排部署综合督查和专家会诊工作
按照省安委会“治隐患防风险保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部署,为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严防生产安全事故,确保全省矿山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和全年煤矿零死亡目标实现,12月6日上午,黑龙江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杨洪光组织召开省矿山安全生产综合督查第二组全体会议,安排部署综合督查和专家会诊工作。
杨洪光指出,督查组全体人员要担起岁末年初矿山领域安全生产政治责任,聚焦开拓布局、生产接续、采区设计、重大灾害治理、隐蔽致灾因素普查等方面,“查大系统、控大风险、治大隐患、防大事故”。
杨洪光强调,要提高专家“会诊”质量,深入研判分析煤矿存在的重大安全风险、深入排查和梳理出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共性问题、深层次问题和根源性问题,提出具体可行的管控措施和意见建议,帮助企业不断提升隐患排查治理的效能。按照“一矿一策”要求,对灾害严重的矿井分类、分专业提出专家会诊意见,形成“一矿一报告”。
下午,检查组组织对三处升级改造煤矿和两处采石场进行了突击巡查。
国家矿监局江西局“六个坚决”打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保卫战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视频会议精神和有关提示警示信息要求,近期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江西局明确“六个坚决”工作措施,防范遏制矿山安全事故,着力打好岁末年初矿山安全保卫战。
一是坚决落实指示要求。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局党组召开专题会议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河南安阳“11·21”火灾事故重要指示精神,以“须臾不可放松”的紧迫感,对标国家矿山安监局近期工作部署,结合全省矿山安全实际,统筹各项重点工作,从即日起至2023年春节,由局领导带队,值班人员嵌入各执法处,组成明查暗访工作组,持续开展明查暗访、突击检查,切实推动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安委会近期有关工作部署在全省矿山安全领域落实落地。
二是坚决管控安全风险。坚持突出重点、分类施策,推进全面排查整治各类风险隐患,确保管控到位。盯紧长期停产矿,重点落实“一通”“三防”(思想通,物防、技防、人防)工作措施;看牢限期退出矿,重点落实“五定”(定头面数量、定工作任务、定入井人数、定安全措施、定管理责任)工作措施;管好正常生产矿,重点落实“五个下来”(把不安全的产能“减下来”、把不安全的速度“慢下来”、把事故风险隐患“防下来”、把不达标的“停下来”、把应淘汰退出的“关下来”)工作措施;推动提升保留矿,重点落实“四个升级”(矿井规模升级、生产系统升级、采掘工艺升级、管理水平升级)工作措施。
三是坚决重拳打非治违。煤矿方面,紧盯停工停产矿、即将关闭矿、灾害严重矿、大班次矿,强化顶板管理专项监察、预防性技术监察和远程监察,重点打击使用淘汰支护工艺、空顶作业、独头巷道前掘后修和分段维修、无规程措施作业、违规布置采掘工作面、超生产能力下达生产经营指标、重大灾害治理不到位组织生产、瓦斯和CO超限作业、矿领导带班空岗、入井人数超定员等违法行为。非煤矿山方面,紧盯单班入井超30人、开采深度超800m、边坡高度超200m、近3年发生事故(含重大涉险事故)、存在重大隐患未按期整改销号、列入失信惩戒名单等6类矿山以及尾矿库“头顶库”,重点打击“一证多采”、超层越界、隐瞒工作面、以采代建、不按批准设计施工、违法分包转包、不分层或分台阶开采、尾矿库不按规程放矿和擅自加高扩容等违法行为。
四是坚决推进隐患清零。强化闭环管理,开展整改复查,确保问题隐患清仓见底、清零销号。按设区市分片汇总建立整改销号台账,向属地安全监管部门发督办函,督促及时开展问题隐患“回头看”,特别是紧盯今年查处的重大隐患,对尚未整改到位的督促派专人跟踪督导,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督促依法责令停产整顿,严防因重大隐患整改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
五是坚决压实安全责任。聚焦党政领导责任、部门监管责任、企业主体责任、全员岗位责任“四方责任”落实,持续开展安全监管工作监督检查和企业主体责任专项监察。督促市、县级政府及监管部门严格落实联系包保煤矿、地下非煤矿山和尾矿库等工作制度,明确每处矿山日常监管主体和安全监管人员,严格落实驻矿盯守或安全巡查责任。压实企业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督促上级公司对高风险矿、不放心矿派驻工作组,强化督导检查。紧盯企业主要负责人、“五职矿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技术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坚持“逢查必问、逢查必考、逢查必究”,强化全员风险辨识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
六是坚决做好应急值守。强化领导带班、外出报备和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每天对所有煤矿开展线上巡查,凡是发现瓦斯、CO超限的,第一时间要求停产撤人,及时进行核查处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安全调度,遇极端天气及时发布预警提示,督促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强化矿领导下井带班、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落实,对井上井下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各类风险隐患,遇有险情第一时间停产撤人并启动应急预案。强化矿山应急救援队伍练兵备战,时刻保持应急状态,确保突发事件能够及时响应、迅速出动、高效应对,坚决守住矿山安全“最后一道防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