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下半年以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贵州局通过开展顶板专项整治、专题培训等方式深入推进顶板管理专项工作,全力排查风险隐患,护航矿山安全生产。
5月底,贵州局联合贵州省能源局召开全省煤矿顶板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对煤矿顶板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安排部署。该局分别邀请知名专家和省内重点煤矿企业进行授课、介绍顶板管理经验,着重从理论学习和实际运用进行推进。
7月至8月,贵州局邀请专家团队深入六盘水、安顺、黔西南、毕节4个市(州)12个县(区)的31个具有矿区代表性煤矿,开展顶板治理现场调研。调研组通过深入井下采掘工作面现场和查阅相关资料,重点了解煤矿顶板治理制度及措施落实情况,并与煤矿管理人员座谈交流,指出顶板治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隐患,提出加强顶板治理工作的建议。
11月,结合前期调研情况,贵州局联合贵州省能源局邀请相关专家,以《贵州煤矿顶板治理——存在问题、原因分析与主要对策》为题,全面介绍了贵州煤矿在巷道成形、临时支护、现场管理等12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并深入分析原因、提出主要对策。
贵州局明确,2022年10月底到2023年1月31日,各监察执法处要对辖区内煤矿开展顶板管理专项监察,重点对井下布置有采用单体支柱等矿井实施全覆盖监察,在责任落实、地质保障、技术管理、采掘现场管理等方面开展重点监察。
据统计,目前纳入监察范围煤矿总数125处,截至目前共检查煤矿91处,发现重点问题隐患77条,重大隐患6条。
近日,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按照国家相关要求,修订出台了《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四川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制度(试行)》(以下简称《远程监察制度》)。
这次修订《远程监察制度》,是四川局对近年来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做法的固化和规范,坚持“逢报警、必处置”、“逢核查、必执法”和分级分类核查处理原则,形成“预警—处置—核查—反馈”的风险处置闭环管理机制。
近年来,四川局积极推行远程监察,于今年2月制订了《煤矿远程监察工作规则(试行)》,成立了远程监察专班,负责全局煤矿安全远程监察工作。截至目前,共开展远程监察、巡查7616矿次,跟踪处置超限报警撤人230起,发现并处置问题隐患7763条,其中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线索44条;下发转办通知单40份,责令停产整改103矿次,累计罚款1026万元,避免了多起事故的发生。
《远程监察制度》扩大了适用对象和范围,增补和完善了职责分工。原工作规则侧重对局远程监察工作专班工作要求,修订后的制度则扩大到全局远程监察各相关业务、执行、综合处(室)和有关事业单位。同时,《远程监察制度》明确了对瓦斯、一氧化碳高值报警以及重大安全风险核查调查处理等方面内容的要求。
日前,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陕西局成立工作专班,全力推进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工作,强化煤矿灾害源头治理,有效防范化解煤矿重大安全风险。
陕西局组织专家对全省所有正常生产建设矿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的真实性、全面性和结论合理性进行审查,提出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是否重新开展或补充普查的意见,督促煤矿实施。目前,该局已完成第一批9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评估审查工作。经审查,6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需重新编制,3处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需补充完善。
该局要求各煤矿企业配合好评估审查工作,立即开展自查自纠,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结论不准确、存在问题较多的煤矿必须推倒重来,及时整改;存在问题较少的煤矿,必须按照相关要求对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重新进行补充完善,坚决杜绝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搞形式、走过场。普查结论准确的煤矿要抓紧制定灾害治理方案以及安全技术措施,按期有序组织实施。
该局将对煤矿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报告不合格煤矿主要负责人和实际控制人进行约谈,对报告存在问题的煤矿进行现场监察执法,对普查报告造假的煤矿严格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督促煤矿企业真正落实主体责任,全面查清隐蔽致灾因素,强化煤矿灾害超前治理、源头治理,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础。
面对疫情和煤炭保供压力,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内蒙古局以更加精准有力的举措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有力保障了辖区矿山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
“我们要全面落实‘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的要求,压实安全生产责任,防风险、除隐患、遏事故,以更为坚决、更为有力、更为精准的举措,统筹好疫情防控和能源安全保供。”内蒙古局党组书记、局长冯广存表示。
内蒙古局要求各监察执法处在制定工作方案时,坚持问题导向,提前掌握矿山企业的基本情况和安全状况,研判分析存在的主要安全风险和突出问题;利用远程办公、异地协作的方式,每天召开线上碰头会,明确分工与责任,保持正常的工作节奏和秩序,实现安全监察“不停摆”,服务矿山“不间断”。
监察执法三处对低风险地区成立监察执法小组,开展现场监察执法。监察执法七处超前部署监察力量,进一步强化风险研判,揣着“问题”到煤矿,查处了多项安全重大隐患。
同时,内蒙古局成立了远程监察工作专班,充分利用内蒙古煤矿安全风险分析预测预警系统进行安全抽查,重点检查带班下井、单班人数、瓦斯超限等情况以及露天煤矿的边坡监测报警、远程视频点位离线等问题。发现风险隐患后,第一时间联系地方监管部门、企业管理人员到现场核实,确保风险隐患及时处置。
监察执法四处通过安装在煤矿端的工业视频摄像头、月度工作报表、通过反馈的数据与信息查看煤矿是否存在“亚健康”问题或者处于“疾病”状态等方式,及时发现风险隐患。
监察执法二处将居家办公人员通过网络、电话连点成线,采取线上线下巧配合全面查、风险研判找重点巧妙查、形成震慑巧用突击查等方法,常敲“警示钟”、常打“预防针”。
监察执法一处要求各监察员要通过信息化平台,每天对联系矿井开展动态“把脉”,对照煤矿相关图纸,开展综合分析研判,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提醒反馈,督促煤矿做好自查自改工作,实现闭合管理。
截至10月底,内蒙古局累计检查煤矿1389矿次,“逢查必讲”900余次,“逢查必考”2800多人,查处一般隐患5169项、重大隐患120项,依法责令停产停建整顿煤矿91处,责令局部停止作业210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