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4日,国家矿山安监局贵州局党组书记、局长王韶辉会见前来调研交流的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福宝一行。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徐维骏、二级巡视员刘长华,政策法规处(科技装备处)、煤矿安全监察处、救援指挥中心、安技中心负责人参加。
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是应急部直属综合性和社会公益性科研事业单位,以开展安全生产领域基础性、前瞻性科学研究和解决重大事故预防、监控预警和应急救援等重大技术关键问题为主要方向,为政府和企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提供技术支撑服务,开展学术交流。
交流会上,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周福宝重点汇报了在矿井瓦斯和一氧化碳治理先进实用技术的成果,包括煤层瓦斯含量检测技术、井下CO主动控制与处置技术、井下爆破作业CO处置及具体应用推广案例等。
王韶辉指出,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在矿山安全生产、瓦斯治理等新技术方面取得了较为突出的研究成果,在矿山安全生产现场得到了应用和市场的认可,具有很大的潜力。贵州矿山安全生产基础弱、灾害重,要充分运用先进技术成果解决灾害治理难题。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要积极关注贵州矿山安全发展,加强科研技术成果转化应用。贵州局相关处室、事业单位要加强和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的交流合作,主动关注和支持有关技术成果在贵州矿山企业的运用,共同提升贵州矿山安全发展水平,推动贵州矿山安全发展高质量发展。
今年上半年,山西规上企业原煤产量达到6.78亿吨,继续保持全国第一。在保障能源供给的同时,山西加快能源绿色转型。
14日,在山西省政府新闻办“推动能源产业绿色转型”专场发布会上,山西省发改委副主任张翔介绍,山西连续三年煤炭总产量位居全国第一。今年上半年继续保持全国第一。
其间,山西统筹供给保障与低碳转型,加快煤炭绿色开发利用基地建设。
数据显示,截至今年6月底,山西已建成46座智能化煤矿、1161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煤炭先进产能占比达80%,2027年山西各类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此外,山西目前已形成包括非常规天然气勘探开发、井下抽采、集输物流、装备制造、工程技术、终端利用在内的完整产业链条,加快建设非常规天然气基地。
在建设煤基科技创新成果转化基地方面,山西依托中国科学院山西煤化所、太原理工大学等“国家队”“山西队”,加快科技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能源科技创新重要策源地。目前,山西能源领域拥有6家国家级平台、23家省重点实验室、17家省技术创新中心和8家新型研发机构。
作为能源大省,山西能源产业坚持低碳化、基地化、多元化发展,推动能源生产方式绿色转型,加快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
山西省能源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侯秉让介绍,山西持续扩大清洁低碳能源生产供应,2022年并网风电、光伏装机容量达到4014万千瓦,新能源及清洁能源装机占比达到41.2%,非常规天然气产量突破110亿立方米,氢能、地热能、新型储能等加快发展。
针对煤炭行业,山西在提升增产保供能力的同时,逐步稳定产量。预计到2025年将煤炭产量稳定在10亿吨以上,并具备3000万吨应急保障能力。2027年具备5000万吨应急保障能力。
在煤矿数字化转型领域,山西制定全省煤矿智能化建设标准规范,建设煤炭工业互联网平台,分类推进煤矿智能化改造。2023年新增80座智能化矿井,2025年大型和灾害严重煤矿基本实现智能化。
在电力方面,山西将加快煤电项目“上大压小”,推进煤炭和煤电一体化融合发展,有序发展大容量、高参数、低消耗、少排放煤电机组,同时提升电力外送能力,推进电力市场化改革。
为进一步提升煤矿企业应急演练实效,增强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按照《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河北局关于组织观摩督导煤矿企业开展应急演练的通知》要求,6月份至8月份,河北局救援指挥中心会同监察执法一处、监察执法二处、监察执法三处,在全省6处煤矿开展应急预案演练观摩督导工作。
督导组深入煤矿应急演练一线,现场观摩督导演练全过程,参与演练总结评估,就演练完成情况及存在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对进一步做好应急救援工作提出建议:一是提升应急演练思想认识,持续加强应急预案和应急知识的宣传培训力度。二是加强过程演练,在应急预案修订周期内把矿井主要灾害因素演练到位,以练促训、以练促战;三是加强应急演练组织实施,对演练细节再完善,加强演练撤退人员对避灾路线的熟悉和自救器的使用,演练覆盖面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组织实施不走形式、不走过场,提升演练的针对性、实战性;四是充分利用“三网融合”系统,把预警信息推送到应急广播系统,更加精准快速的提醒、警示井下作业人员疏散和撤离,提高应急处置的科学化水平。五要强化应急演练评估总结,找准存在的问题症结,进一步完善应急预案,切实提升煤矿应急管理工作水平。
今年以来,省应急管理厅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严格落实青海省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十五条措施,扎实推进全省矿山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实现矿山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同比“双下降”,矿山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向好。
一是分析近年矿山生产安全事故。梳理全省2020年至2022年矿山事故,向各市州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近三年省内矿山生产安全事故的通报》,从事故发生地区、类型、时间、企业性质等方面追根溯源,剖析原因,针对事故特点及暴露出的主要问题,提出具体工作要求,从根源上提升矿山安全治理水平。
二是提高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质量。复盘上半年全省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针对各地区工作不平衡、企业自查流于形式、基层监管部门工作质效不高等突出问题,印发《关于举一反三进一步做好矿山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应急管理部门举一反三,检视问题,剖析原因,找准症结,认真排查整治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全面摸清并动态掌握重大事故隐患底数,跟踪督导隐患销号,推动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
三是全面排查矿山安全生产隐患。聚焦全面落实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紧压实矿山安全监管责任、推动属地政府领导责任落实三个方面,全面排查矿山安全隐患,制定《青海省防范矿山生产安全事故十五条措施》,深入实施矿山安全生产综合整治和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截至目前共发现隐患4029项,重大隐患103项,行政处罚281.8万元,责令停产整顿28座,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3个。
四是扎实开展矿山安全技术“会诊”。组织采矿、机电、地质、通风等专业领域专家,对照井工煤矿465项、露天煤矿326项、非煤矿山210项整治内容,对全省重点矿山、三等及以上尾矿库、“头顶库”开展安全技术“会诊”,列出问题清单,提出处置意见和针对性对策建议,形成“一矿一策”检查报告,并督促属地应急管理部门抓好整改落实。
五是全力抓好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针对汛期矿山安全工作特点,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全国矿山防治水工作现场会精神加强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强非煤矿山汛期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排部署矿山汛期安全防范工作,统筹做好矿山汛期应急准备和处置。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矿山灾害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及时报告和出现事故征兆等紧急情况及时撤人工作的通知》,督促矿山企业明确41种重全力维护全省矿山生产稳定形势,大变化报告、43种紧急撤人情形,赋予矿山从业人员第一时间撤人权利。加强与气象、水利、自然资源等部门会商研判,建立完善灾害性天气预警和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向矿山企业发送灾害性天气、洪水、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采取视频调度、重点抽查、实地检查等方式,督促企业完善应急预案,储备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强化应急值守,确保接到灾害天气预警预报信息或发现险情后快速响应、科学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