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品用途及使用范围
1.产品用途
本产品可用于电网额定电压为直流100V,架线高度为2000mm,轨道轨距600(762.900)mm且坡度小于10‰转弯半 径大于5m的场所,用来牵引矿车(平板车.载人车)运送矿物、器材和上下班人员。
2.产品使用范围
a)海拔高度不超过2000m。
b)周围环境温度最高不超过40°C,最低不低于-20°C。最湿月月平均相对湿度最大不大于90%(同月月平均最低温度不低于25°C)。
c)无瓦斯煤尘爆炸危险和无其它爆炸性气体的环境。
3.产品执行标准:Q/NDGME018-2014《架线式工矿电机车》